第三百六十七章家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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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没有遇到唐林之前,格雷斯一直在流浪,过着灯谜酒醉的生活。他有钱,有很多钱,所以他的身边总不会缺美女的相伴,但他心里一直很孤单、很寂寞,所以他经常用酒精来把自己灌醉。

但每一次喝醉,他总会想起被他深埋在心中深处的令他痛苦万分的记忆。

每一次他都难受得流泪。

每一次流完眼泪,他就发誓,不再跟那些人有任何瓜葛。

他不要那个将他遗弃的家。

他也不再渴望能有一个家。

他恨透了那个所谓的家。

在他心里,那个家跟其他人的家根本不一样,其他人的家是那么的温馨、是那么的有爱、是那么的让人留恋,但是他的家给他的却只有痛苦、折磨、恐惧,让他想要逃离,让他根本不想回去。

从他偷偷离开暗城之堡的那一天开始,他从此就走向了吸血鬼的对立面,他恨透了吸血鬼,见到吸血鬼他都会不顾一切的杀掉,绝对不会手软。

唯独梵桌一族的吸血鬼让他下不了手,因为梵桌一族的吸血鬼是他曾经的家的吸血鬼,可以算得上他的半个家人。

所以,当初在面对法拉第和法拉贰时,格雷斯才会躲在暗处,没有出手帮助唐林和尤尼,因为法拉第跟法拉贰的姓氏是——梵桌!

跟格雷斯一个姓,是他半个家人,他心中再如何憎恨吸血鬼,再怎样讨厌那个家,他也做不出伤害家人的事。

说到家,说到家人,格雷斯有两个家。

一个生他的家,一个养他的家。

生他的家,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,就把他赶了出来,把他送走;而养他的家,虽然没有把他的人赶走,却把他的心赶走了,最后让他在绝望中选择了逃走。

所以“家人”对他来说,是那么的无需,又是那么的需要。

唐林、尤尼、小甜甜的出现,刚好填充了他心里的无需跟需要,所以他在知道唐林要来暗城之堡时,才会那么的犹豫、那么的挣扎、那么的不想来,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来。

因为唐林要来,所以他不得不来。

就是这么的简单。

就像现在一样,面对雷利公爵,他也很简单很直接地说:“我知道你们要杀我师父,那就来吧,也把我杀了!”

这里的家已经不是家,家人不再是家人,他也就无所谓了,毕竟在别人心里都那么的无所谓,自己又何必像个傻逼一样的在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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